为规范山东农业大学冷冻电镜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的日常管理,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,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,特制定员工准则。本准则适用于中心全体员工,包括正式员工、实习人员、临时工作人员等。所有人员在中心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。
一、 工作纪律
1. 考勤管理
Ø 员工应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上下班时间,不得迟到、早退、旷工。
Ø 如需请假,应提前按照中心的请假流程办理请假手续,经批准后方可离岗。请假期间应做好工作交接。
Ø 考勤情况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。
2. 工作态度
Ø 员工应保持积极认真的工作态度,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。
Ø 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,如上网聊天、玩游戏、看电影等。
Ø 不得在工作区域内大声喧哗、嬉闹,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。
3. 仪容仪表
Ø 员工在工作期间应穿着整洁、得体的工作服。
Ø 保持个人卫生整洁,仪表端庄。
二、 设备管理
1. 设备操作规范
Ø 员工必须经过严格的设备操作培训,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冷冻电镜及相关设备。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,不得擅自操作设备。
Ø 操作设备前,应仔细阅读设备操作规程,检查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是否正常,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。
Ø 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,不得擅自更改操作参数或操作步骤。如发现设备异常,应立即停止操作,并及时向主管人员报告。
Ø 设备使用完毕后,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关闭设备,清理工作现场,做好设备使用记录。
2. 设备维护保养
Ø 中心将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,员工应积极配合维护保养工作。
Ø 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设备的清洁和保养,及时清理设备表面的灰尘、污渍等。
Ø 如发现设备存在潜在故障或损坏迹象,应及时向主管人员汇报,以便及时进行维修。
3. 设备借用与归还
Ø 因工作需要借用中心设备的,应办理借用手续,明确借用期限和责任人。
Ø 借用设备期间,借用人员应妥善保管设备,不得损坏、丢失。如发生损坏或丢失,应按照中心规定进行赔偿。
Ø 设备归还时,应进行检查验收,确认设备完好无损后方可办理归还手续。
三、 实验管理
1. 实验区管理
Ø 进入电镜区要穿戴鞋套,进入电镜室要穿实验服。
Ø 实验所用的试剂、样品等应按照规定进行存放、使用和处理,不得随意丢弃或混用。
Ø 实验结束后,应及时清理实验台面,清洗实验器具,妥善处理实验废弃物。
2. 实验数据管理
Ø 员工应如实记录实验数据,确保数据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。
Ø 实验数据应及时进行整理、归档,妥善保管。未经批准,不得擅自泄露或外传实验数据。
四、 安全防护
1. 个人防护
Ø 员工在进行实验操作和设备维护时,必须按照规定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,如实验服、手套、护目镜、口罩等。
Ø 禁止在工作区域内吸烟、饮食。
2. 设备安全
Ø 定期对中心的电气设备、消防设施、通风系统等进行检查和维护,确保其正常运行。
Ø 设备的安装、调试、维修等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,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。
3. 化学品安全
Ø 中心的化学品应按照其性质分类存放,标识清晰。
Ø 使用化学品时,应严格遵守化学品的使用操作规程,防止发生泄漏、爆炸、中毒等事故。如发生化学品泄漏等事故,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,并向主管人员报告。
4. 应急处理
Ø 员工应熟悉中心的应急处理预案,掌握基本的应急处理方法。如发生火灾、触电、化学品泄漏等突发事件,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,采取相应的措施,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主管人员报告。
五、 保密规定
Ø 员工应严格遵守中心的保密规定,不得泄露中心的技术秘密、商业秘密、实验数据等涉密信息。
Ø 未经批准,不得将中心的涉密文件、资料、设备等带出中心。
Ø 不得在非保密场合谈论涉密信息,不得使用非保密设备处理涉密信息
六、 责任履行准则
Ø 主动学习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,不断提升业务能力,适应中心工作需求。
Ø 发现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,共同维护中心管理秩序。